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锂离子电池组包装使用鉴定不合格、涂改危险货物包装容器UN标记……均被海关查获
发布日期: 2023-03-22 点击: 936

    近日,南京海关发布了一批危险货物进出口不合格案例,旨在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敲响警钟。

典型案例
出口锂离子电池组

包装使用鉴定不合格


案例描述
    某公司申报海运出口1件测试用锂离子电池组样品。海关实施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时,发现该批锂离子电池组未按要求放置在一个内容器中,且四周未放置足够的不可燃和不导电的隔热材料,易产生高温危险。
    常熟海关判定该批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不合格并按规定处置。
查检说
    出口锂离子电池组样品须符合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相关包装导则及特殊规定要求。在运输单证中须声明:“按照特殊规定310要求运输”。实际出口业务中,企业要熟悉掌握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,避免使用不合格的危险货物包装。


典型案例
查发涂改出口危险货物
包装容器UN标记


案例描述
    某公司申报出口危险货物吡丙醚,海关实施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时,发现货物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存在明显人工涂改,涉及涂改的包装桶未经海关鉴定,未取得《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。
    如东海关判定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不合格,作出不予出口的决定,并依法对申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。
查检说

    现场查检在企业申报基础上开展检查和检验,是对企业及其进出口商品真实性、合法性的验证过程。企业须如实申报,依法依规办理检验业务,切记安全无小事,不可抱有侥幸心理。


典型案例
出口司保灵MAX

使用未经鉴定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


案例描述
    某公司申报出口一批危险货物(司保灵MAX),查检人员实施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作业时,发现包装为塑料编织袋,与申报的纸塑复合袋不一致,且塑料编织袋上的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为粘贴,非印制。经核实,塑料编织袋未经海关鉴定,未取得《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。
    南通海关判定该批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不合格,作出不予出口的决定,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。
查检说
    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鉴定专业性强,涉及多项法律法规和鉴定标准。首次出口企业在出口危险货物时容易出现使用不合格包装的情况。包装容器经海关鉴定合格并取得性能检验结果单的,方可用于包装危险货物。企业使用未经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,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罚。